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福建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县商务 >  正文
关于印发《厦门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8-10 11:13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发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总工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


  点击此处查看《厦门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首发子站:福建厦门外经贸之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9-05-04 15:31
关于实施2009年度厦门市外贸进口扶持政策的通知    2009-04-29 15:28
关于对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剩余招标许可数量实施有偿自主申领的通知    2006-12-21 16:20
关于印发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12-21 16:06
突尼斯对我鞋类等产品实施进口前监管    2006-02-14 16:02
印尼对进口陶瓷餐具实施保障措施    2006-02-14 14:25
关于做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意见    2005-12-27 08:3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