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福建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建设滨海新城 计划投入20亿元
2009-10-29 10:22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记者28日获悉,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在位于平潭县城区西北面计划投入20亿元建设滨海新城。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人代会上,吴明云等6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设立“海峡两岸(平潭岛)经贸合作试验区”的建议》,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多次向省政府汇报平潭岛开发建设情况。为加强对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长、代市长苏增添为组长的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织安排平潭岛的开发;申办福州保税港区平潭分区、商品贸易自由区;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速、港口码头、市政基础设施(水、电、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计划投入20亿元建设滨海新城,位于平潭县城区西北面,规划20平方公里,一期8平方公里。

  “目前,实验区总体战略规划、新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旅游总体规划等已进入最后的修改、完善阶段,环岛公路规划已研究通过,重要节点工程近期将启动建设。”市政府介绍,在税收政策、进出岛货物监管、入岛台湾居民和车辆管理等方面,省委、省政府正积极争取国务院的优惠政策,努力将平潭列为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