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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2009-08-26 16:12  文章来源:贸发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闽外经贸科技〔2009〕4号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
邀请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不含厦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软件园区管委会,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商产函〔2009〕15号)精神,第十一届高交会定于2009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创新、创业、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这一经济工作任务,促进创新创业,彰显高交会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我厅将继续与省科技厅等九家主办单位共同组织相关企业参会,并利用高交会平台,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建设海西先行先试的举措。为做好参会组织工作,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规模:省团展位面积170平米
二、组织机构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第十一届高交会福建代表团各项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共同主办,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代表团团长,省外经贸厅领导任常务副团长,其他主办单位领导任副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项目组、会务组等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省团的日常事务工作,安排省团各项重大活动,文字工作,宣传报道、会刊印制。
(二)项目组:负责参展项目(包括成果与产品)、技术需求和资本需求征集和筛选、报送;展馆布置;项目成果与贸易出口成交统计。
(三)会务组:负责客商邀请、证件办理、食宿接待,与组委会联络。
三、主要活动
本届高交会主要内容有: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专业产品展、高交会论坛、super-SUPER 专题活动和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省团除参加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活动外,还将自行组织以下活动:
(一)参加高新技术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利用高交会组委会邀请的投资商资源,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参展项目,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和产品出口。
(二)召开深圳闽籍企业家及其关联企业座谈会。宣传推介海西发展的情况以及我省建设海西先行先试的举措,让闽籍企业家进一步了解海西,积极参与海西建设。
(三)参观考察深圳高新技术园区或高新技术企业。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积极组织本市、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展。高新技术企业、高校也可直接向我厅报名参展。
(二)请有意参加本届高交会的单位于8月31日前按附件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格。参展相关事项及申报表格可查询高交会或我厅门户网站。
(三)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外经贸厅科技处
崔 华 87270125 林本东 87270126
传 真 87842682
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孙苏筱 87767632 张 莉 87875529
传 真 0591-87807016
高交会查询网址:http://www.chtf.com
福建省外经贸厅网址:http://www.fiet.gov.cn


附件: 1、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洽谈活 动报名表
2、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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