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报201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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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3 15:35 文章来源:贸管处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9年第71号公告的要求,201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报期为2009年10月15日至30日。请指导你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申报201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请按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10月28日前,寄达省外经贸厅贸管处,以便我处汇总上报商务部。
联系人:林万喜
电话:0591-87270310
传真:0591-87842779
附:商务部2009年第71号公告
贸 管 处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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